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12月12日批准发布了《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》城镇建设行业标准,于2009年6月1日 起实施。现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如下。
1.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外观
(a)水箱组焊完毕后,各连接件不应有漏焊、漏料现象,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,爬梯应安装牢固。
(b)设备各部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磕碰伤痕、变形等缺陷,表面涂层应完整美观。
(c)设备变频控制柜的表面应平整,均匀,焊接处应均匀牢固,无明显变形或烧穿等缺陷。
(d)设备变频控制柜表面涂层不应有炫目反光,颜色应均匀一致,不应有脱漆、起泡、裂纹、流痕等现象。
2.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结构
(a)设备整体布局及部件安装位置应合理,便于操作、调试和维修。
(b)设备配套使用的仪表量程和精度、配套使用的阀门、管件的耐压等级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,配套使用的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。
(c)设备的各种阀门及其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、可靠。
3.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变频控制柜:组件质量
(a)控制柜的制造应符合GB/T 3047.1的规定;
(b)控制柜应有吊装环;
(c)控制柜面板上应设有观察设定压力、实际压力、电流、电压、频率等的显示窗口,并有故障报警的声、光显示;
(d)控制柜面板上应设有水泵启、闭状态显示、功能指示标志,其图形及文字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;
(e)控制柜导线、信号灯、按钮的颜色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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